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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稻田里投毒是什么罪

2024-04-12 36 网站首席编辑

晾晒的香肠连续被偷,老人在香肠里下毒,毒死了小偷,违法吗

违法。

这种情况属于故意犯罪的一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单说下毒,老人无法确定,这个毒香肠最后会被谁吃掉。

也许被小偷吃掉,也许被小偷的家属吃掉,也许小偷把香肠拿到街上卖了,最后被无辜者吃掉。

也就是说,老人的行为表面上是报复小偷,可实际上他给不特定人群带来了风险,其行为侵害的并非特定个体,而是公共安全。

因此,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此外,也要考虑到偷香肠的人以“紧急避险”类的说辞作为抗辩事由。——当然这在现实中谈不到紧急避险,不过可以成为假想避险。

偷香肠的人可以说,自己是因为太饿了,为了不饿死,偷了老人的香肠。

这个时候,偷香肠并吃掉就不是犯法的。——但是,紧急避险最终也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偷香肠的人说自己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那么,由于人的生命权高于一切,老人是不能阻止偷香肠的人采取紧急避险行为的。

老人受了损失,只能在事后追究偷香肠的人的民事责任。而老人采用下毒的办法,就侵害了偷香肠的人的合法权益,这自然也违法。

当然是违法,而且是严重的违法,有蓄意杀人的图谋,是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老人可以选择更好的方式来规避被偷的办法,这种采取投毒的方式,应该是以故意来量刑的。

往稻田里投毒是什么罪

在生活当中,是有很多小偷小摸的这种行为,这种行为应该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来进行管理,情节严重的应给予拘留,就如偷鸡摸狗的行为一样,被村民抓住后打死,那么凡是参与殴打的村民都应该追究刑事责任,最合理的方式就是交给公安机关来处理,而不是以私刑进行殴打或体罚。

这种实例在农村比较多见,有的为了防止果树上果实被盗,而特意的喷洒剧毒农药,导致人员中毒死亡的案例基本相同,都存在主观上蓄意的行为,而且明知会产生后果,而故意放纵的行为,都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不管是哪一种下毒的方式,只要是明知会产生后果,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先老人在香肠里下毒的方式,就是明知故犯,有处心积虑的蓄意过错,那是当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杭州许某某会判死刑吗

举一个类似的案件,大家可以对比着看。

这个案子发生在09年。

嫌犯齐萍萍十八岁,是两位被害人的养女。

因为家庭困难,夫妻俩经常争吵。

在一次争吵中,齐萍萍劝阻未果,于是痛下杀手,先是用塑料袋捂死其母亲,然后如法炮制害死因出车祸没有行动能力的父亲。

作案完成后,她出门购买了一些刀具,然后进行碎尸,并将尸块放入42个塑料袋中藏在家里。后来因为尸臭四溢,邻居报警才致案发。

就是这样一个泯灭良知的人,最后被判了死缓。

【xm.2233323.com】 何为死缓?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也就是说,只要齐萍萍老老实实蹲两年,就能从死刑减为无期徒刑。不用死了!

如果她继续表现良好,那么继续减为25年、20年也都有可能。

杀父弑母的人受到这样的惩罚是不是轻了呢?

其实,现在全世界的司法趋势都是废除死刑。中国立法机关和司法界、学界几年来也在热烈讨论这个问题,基本的方向首先是逐渐实现经济犯罪取消死刑,其次严格限制死刑,最高人民法院的意思是“可杀可不杀的一律不杀”。

齐萍萍为何可不杀呢?

据法官的说法:一是犯罪动机并不卑劣(这一点我不太懂是怎么界定的);二是作案后没有逃跑,对社会威胁性小;三是其刚满十八岁,心智未健全;四是,受害人家属向法院写求情书,绕她一命。

综合以上,齐萍萍被判了死缓。

不过我觉得这种杀父弑母的应当判死刑才对。

再说许某某。

有了上面的例子,对比来看我认为该判死刑,原因如下:

一、犯罪动机卑劣,是有预谋的故意杀人案件。

二、许某某犯罪后,不思自首,反而贼喊捉贼,欺瞒警察,对社会有极大威胁。

三、许某某55岁,心智成熟,没有精神问题。

四、受害人家属会给他求情吗?我想不会,那么这条不算。

五、这件事社会影响很大,不判死刑难以平民愤。

综上,许某某该判死刑。

注:我也咨询了下我学法律的朋友,他也觉得应该判死刑!

案件还在审理之中,如果假设许某某就是作案人,他一定会判死刑。

作案动机明显

据报道,来女士和许某某都是二婚,然而二婚生活并非很幸福,存在一些矛盾。

然后近期由于来女士两套房子的问题,许某某想让分一套给自己亲生孩子,而来女士没有同意,至此矛盾激化。

本来平时就有矛盾,加上房子事件的催化,让许某某怒火中烧,走上一条邪恶并且残忍至极的杀人之路。

杀人动机很明显,源于生活矛盾。

手段极其残忍

据传,许某某是在杀害来女士之后,采取碎尸然后分散抛尸的方法,才躲开了诸多摄像头的监控。

试想一个同床共枕十年之久的人,竟然可以对爱人如此残忍,实在让人不敢相信。

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许某某俨然已经丧失了人性,变成一头恶魔,杀人不咋眼的恶魔。

后果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

来女士已经确定遇害,而行凶者有极大可能就是丈夫许某某所为。

自来女士失踪开始,由于各处监控都没有发现来女士的踪迹,使得这个案件格外引人注目,也引来了网上各种猜测。

在信息爆炸的今天,这个案件以极快的速度传播,受到了全国各地网民的关注,可以说关注度非常高。

如果最终确定许某某就是杀人者,那么他必将会被判处死刑,毫不夸张的说,他不死不足以平民愤。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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