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罗马帝国灭亡后,欧洲进入了长达千年之久的最昏暗的中世纪。“猎杀女巫”的风暴就兴起于此时,三百年间大约有十万多名女巫被处死。英国的一个郡在百年间就处死了近三百名行巫者,瑞士的一个州则处死了三千多名女巫。
昏暗的欧洲中世纪,饥荒、战乱、传染病及各种天灾人祸的出现,使得处在崩溃边缘的人们将其原因归咎于拥有超自然力的女巫,一时间告密之风肆起,将所有女性逼向了极度恐慌之地。甚至有人在被捕前能供出三十万个女巫。
猎杀女巫一度还成为了教士阶层发泄私欲的外衣,他们会随随便便将不听从命令的女性污蔑成女巫而处死。严刑拷打之风更是盛行,文献中记载了一名女性的供词:“我从不记事的时候就做了妓女,我折磨死一百个孩子,一部分被煮着吃了,还有一部分加工成用于妖术的药剂。”
还有几个女巫,在严刑拷打之后,她们竟然承认和撒旦缔约,在晚宴上与冥王淫乱,吃幼儿的肉等等,之后她们都被活活的烧死。有一位六十七岁的德国寡妇,她被人诬告为曾和三个魔鬼姘居并犯有其他罪行。
这位女性一开始便矢口否认对她的指控,审判者对她施用了铁钳箝脚趾的酷刑,但她仍不承认,最后审判者只能说“魔鬼使她顽抗的坚持了下来”。然后捏造了一份极为荒唐的供词,将这位女性斩首后焚烧。 【nt.2233323.com】
猎杀女巫的行动在欧洲大约持续了近三百年,被诬陷、虐杀的良家妇女不计其数,据专家保守的估计其数量从十万到几百万不等。欧洲人认为自己是在按上帝的意志为世界清洗邪恶,但令人啼笑皆非的是他们竟然能用极度下流的手段。
教会认为女巫是把自己的灵魂卖给了魔鬼的人,或者是魔鬼的后裔。魔鬼通常能化为男人与女性耦合,目的就是为了使真正的男人一蹶不振。因此女巫的活动被视为是对抗上帝的异端,于是猎杀女巫就成了神圣使命。
女巫被审判时,往往会被剥得一丝不挂,还要把除头发外的其它毛发全部剔除,据说是为了寻找有妖魔附身过的斑点。然后用铁丝把女巫绑在拷问台上,由拷问者用铁针刺其全身,以寻找恶魔附体的痕迹。
他们在审判中通常会对女巫施用“以巫治巫”的手段,在审判前他们会先祈祷,然后向女巫的肚子里灌入圣水,目的是在用刑时魔鬼不会禁锢住她们的舌头,用带子粘满女巫的全身,为的是让魔鬼不能打开她们的镣铐。
他们通常使用的审判刑罚是火刑、穿刺、锯刑等残酷的死刑。还有一种把女子投入河中用来识别其是否为女巫,首先女子会被拖到桥上,然后剥光她的衣服,行刑者将她弯曲后把手足捆在一起装入筐子放到水面上,供人参观。
中世纪的猎巫风潮是灭绝人性的,卫道士们把女巫说成是邪恶、淫乱的人,喜欢赤身裸体地聚会、骑着扫帚飞来飞去、和魔鬼交媾等等。“魔女之楔”就是他们的杰作,将女巫跨骑于楔形物的尖端,两脚绑铁球,在重力作用下最终将其劈开。
还有一种刑罚是带有表演性质的,女巫会被绑在行邢台上,先用烧红的铁钳撕开他的胸部和四肢上的肉,然后用硫磺烧焦她的四肢,再将熔化的铅汁、松香、硫磺浇入撕裂开的伤口,最后被焚尸扬灰。这是为了警告庇护女巫的人们。
中世纪猎杀女巫的酷刑有上百种,如“异教尖叉”的酷刑,它是一个两头带尖叉的金属棒,由一条皮带固定在颈部,一头插入下颚,另一头指向胸骨。只有伸长脖子,才会减少疼痛,这种刑具会给人造成巨大的痛苦。
还有酷刑木靴子,女巫的腿会被置于两块厚木板之间再用绳子绑住。行刑者在绳子间用锤子将楔子猛烈地向下打入,每次击打,楔尖部位的胫骨就被粉碎。这种刑罚至少要在腿上打入十二根楔子。刑具拆除后,骨头就像装在袋子里的碎片。
还有一种被称为中世纪最残忍的酷刑,那就是轮刑。首先将全身赤裸的女巫四肢分开绑在地上,木制辐条分别对应各主要关节,行刑者用轮子打断其四肢。等四肢的骨骼打碎成血肉混合的状态后,四肢被绑到轮子的辐条上,女巫会这样持续数日,最后会变成各种乌虫的大餐。
除了上述酷刑外,针对女巫的刑罚还有,锯刑、刺刑、刀凳、碎头机等等,可谓是无所不用其极。女巫在中世纪所遭受的暴行是前所未有的,她们所受的酷刑不但会被详细的记录,还要供民众观看,众多的女性都是被诬陷而死的。
猎巫运动是发生于近代欧洲的一场声势浩大的社会运动,主要发生在15世纪到17世纪,在这个运动中则超过5万的人被当做巫师遭到迫害,而被迫害的巫师中,女性占比高达百分之八十。
这个时期,恰好是欧洲的中世纪,近代欧洲重要的转型时期,各种社会矛盾,经济矛盾,加上女巫和基督教徒的矛盾频繁出现,慢慢造成社会动荡,而这个活动主要始于文艺复兴时期,宗教改革时期达到高潮,启蒙运动以后逐渐消弭,伴随这个运动的主要来源是一本名为《女巫之锤》的书籍。数以万计的无辜的人被处死,各种五花八门的刑罚,各种折磨人的手段在这个运动中也应运而生,他们视人命如蝼蚁,手段残忍至极。
在1485年10月29日在因斯布鲁克市政会议厅举办了一场巫术的审判大会,这里一个名叫克雷默的人希望在这个地方发动一场女巫大清洗的事件,而被告人是一位名叫海伦娜.舒柏林的女性,因为这个女性性格比较彪悍,像个女汉子,所以她曾经诅咒过克雷默,加之因她通奸未遂而用毒药(一说巫术)害死过人,所以这个女性成为邪恶的代表被送上法庭审判,而她的罪行一旦被确立,那便有多重罪状,说不定猎巫运动也会提前开始,但是克雷默在这个审判中失败了,但是面对失败他似乎有种执念,花了很长时间写下了一部《女巫之锤》数尽了女巫的种种罪恶。而《女巫之锤》的完成也大致成为猎巫运动的一个前奏,是这场血腥屠杀的开端。
他们认为,女巫会通过邪恶的超自然的力量对受害人通过巫术的手段进行伤害别人,此外,女巫还会做出很多的道德败坏的事情,像淫乱,杀小孩,食人肉等等,他们就是魔鬼的代表。在16世纪《女巫之锤》得以广泛传播,各种部门似乎也以此书为范本和依据开展猎巫行动,只要有女性被当做女巫,基本上只有死路一条,因为没人会对一个淫乱的并且食人的恶魔予以同情,而百姓当然也是敢怒不敢言,而他们认定女巫的标准也是超级滑稽,只要你的身上有个痦子,有颗痣他们就以为是魔鬼留下的印记,而这个人也就被认定为是女巫,此外,即使你身上没有什么胎记光滑无比,他们也会通过别的办法认定你就是女巫。
被认定为女巫的人当然逃脱不了刑罚,对于坦白的人他们可能会手下留情一点,死的比较痛快,比如承认自己杀过小孩,吃过人肉等等,而不承认的人则就比较残忍了,有的会处以绞刑,有的则会斩首示众,有的会被当做教士发泄情欲的工具而后被处死,有的会处以火刑活活烧死,直到化为灰烬,有的刑罚甚至堪比比炮烙还有满清十大酷刑还要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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