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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婚姻中的第三者生孩子后,能不能对这个第三者判刑

2024-04-12 50 网站首席编辑

在法律上,婚姻中的第三者生孩子后,能不能对这个第三者判刑

每一个女人内心深处都会想着把插足自己婚姻的女人送进监狱,但往往忽略了一个重要的事情;就是想以重婚罪追究第三者的责任时,其实你的老公犯重婚罪的事实更明显,毕竟司法实践中,好多女人都是不知道对方已经结婚,当知道了的时候又难断、舍、离。

重婚罪在法律上是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或者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者在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

结合你所提出的问题,要想让第三者去坐牢,叫你的朋友要想清楚,只要第三者的重婚成立,她老公的重婚便不可逃脱。

为了广大女同胞的福利,我可以教教你们怎么样尽最大的努力去把破坏婚姻稳定的人送进监狱去。

在法律上,婚姻中的第三者生孩子后,能不能对这个第三者判刑

重婚罪是自诉案件,特殊情况下才转为公诉案件

所谓自诉案件是指“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就是说对于重婚罪虽然是刑事犯罪,但要自己亲自到法院去提起刑事诉讼,同时必须自己收集证据,举证适用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在被害人不告诉的情况下,其他公民可以向检察机关控告,这时重婚案件就会转化为公诉案件。

自行起诉重婚要怎么做

知道自己的配偶和第三人有可能涉嫌重婚后,你可以收集证据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法院审查后决定是否立案。重点来,关键是证据,收集哪些证据,自诉刑事案件打的也是证据。

一是提供你与配偶的结婚证,证明你们之间的合法夫妻关系。

二是收集对方是否与第三者结婚,需要调取他们的婚姻档案,这时你需要去申请法院调查,当然你自己有办法调到也行。但在实践中,这种明显领取结婚证去犯重婚的基本没有。

所以问题的关键来了,就是要想方设法去证明配偶与第三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一是证明她知道你老公已经结了婚,这个简单,你直接发信息或者当面告知,注意留存证据。因为第三者要在明知对方有配偶的情况下,还以夫妻的名义与其共同生活,才可能构成重婚罪

二是想办法调取配偶与第三者的刑事和治安记录档案,为什么呢?

因为,你的配偶与第三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般是持续了一段时间,如果这个期间内发生了有案底的事,不管是在接受调查的和紧急联系人上会有以夫妻名义的对方出现。这类证据效力最高。

三是收集配偶与第三者共同生活环境周围人的证人证言。比如同事,朋友,居住地附近的邻居,这些人对他们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有最直接的认识,尽量多收集,毕竟这个的证明力是间接的,越多越好。

利用国家机关的帮助

虽然重婚罪是自诉案件,但是也会转化为公诉案件的,你可以在掌握一定情况的条件下,直接去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提出重婚控告,司法部门在审查后认为必要的会积极展开调查,这样调查证据就方便的得多,但前提是你已经掌握部分值得他们认可的证据。

如果这条路走不通,你就只有积极动用自己的资源去调查,同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令,调取某些存放在国家机关的证据来完成自诉。

heb.2233323.com 总而言之,目前的形势下,要收集或者起诉重婚很难,难在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获得,特别是婚外情这种情况,好多并不具备重婚的构成要件,如果有符合我所说的上述情形的,可以收集证据后去尝试一下。

明知他人已婚还与其生下私生子的情况,无非是贪图钱财的后果!虽然法律法规暂没有判刑的规定,但私生子生下就是社会祸害一个,不会有幸福可言,不会感受到家庭的温暖,长大也有可能有心理素质的问题!想着破坏别人的幸福来得到幸福?最终祸害的只有当小三的自己和私生的野子!所以人生且行且珍惜啊!!!

私生子一般能分到多少遗产

对于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不能因为是非婚生子女而就受到歧视。毕竟孩子是无辜的,孩子不能选择自己的生父母是谁。大人造的孽不能转嫁到孩子身上。

所以从法律的角度来说,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继承权。如果她的亲生父母去世,只要父母在生前,没有订立遗嘱,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都具有同等的继承人地位,都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所有的继承人原则上都是平分被继承人的遗产,有几个继承人就分几份儿,所以,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所继承的份额是一样的,不会因为是私生子的原因而少分遗产。

如果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可以关注本头条号,私信律师咨询!

谢谢邀请!

1.好像法律有规定,私生子和亲生子一样享有同样的法律权利和义务!

2.无论是亲生子还是私生子,他们的出生的都不是他们自己能左右的。但是,由于他们出生后就因为头顶上顶着的是一个“亲”字或是一个“私”字,身份上的区别就有了贵、贱之分。这样的结果对“贱者”本人来说,无论如何都是不公平,也是不公正的,就像“贱民阶层”问题,印度社会上下的主流民意都认为“不符合现代社会的基本教义”,但却没一个人愿意主动改变这一现状。“贱民”之外的阶层认为“贱民”天生就是肮脏的,而“贱民”自己也认为这是“天意不可违”!

3.歧视私生子,原本就是人性中最为自私特性的露骨表现。遗憾的是,谁都明白这样的区分不公平不公正,但谁心里都对“私生子”从心底有一种莫名其妙抵触和鄙视。因为有了“私生子”的强烈对此,亲生子的所谓优越性才能被强烈的“衬托”出来。尽管这种所谓的“衬托”从来不被官方和主流民意所认可。但这,或许就是人性中的所谓最黑暗的一面;也是产生所谓“私生子一般能分多少财产”的疑问的根本原因吧?

4.私生子的权益保护和私生子问题对社会良善秩序的冲击,将会长时间困扰社会发展。最好的结果应该是,一方面社会对待私生子能够像对待亲生子一样被社会各方面所接受;一方面困扰社会伦理和家庭稳定的私生子问题越来越少,直到彻底消失!这种“消失”有两种方式,一是法律和道德的“防火墙”越来越坚固;二是现有的婚姻制度被取消,由另外一种“社会细胞”形态取代,“私生子”问题自然而然也就没有了存在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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